·
記者曾佳萱、謝鈞仲/台北報導
台北市信義區一個知名的超級豪宅外,一名保全為了協助住戶進出迴轉,走到馬路中央來指揮,沒想到轉身時遭到後方的機車騎士追撞,整個人被撞飛撞摔在地,嚴重昏迷。但律師說這樣的情況,保全其實已經違規在先,因為保全並沒有交通指揮的權利。
保全站在馬路中央,一手擋住來車、一手忙著指揮,讓白色轎車能順利迴轉,沒想到保全一個轉身,加快腳步往前跑,正好被機車騎士撞上,側身在空中轉了360度;從另一個角度看,撞擊瞬間更可怕,保全重摔倒地不起,騎士也連人帶車往前滑行。
其他大樓保全:「我們本來就沒有交管的權利啦!因為我們不是交通警察,我們是負責引導,他們要出來的時候負責引導一下而已。」
實際回到車禍現場,受傷的保全就是在台北信義區知名超級豪宅工作,這裡每戶平均4億元起跳,當時他已經越線幾乎快到對向車道,但通常指揮區域只有人行道和車道口前,保全站到馬路中央明顯有錯在先,儘管他傷勢嚴重,昏迷指數只有3,但保全已經違規,想求償恐怕得「打折」,因為他根本不具「交通指揮」權利。
倫編瞎說:遇到這總情形恐怕要先搞清楚究竟是保全自己多事呢?還是根本是管委會的要求?如果是管委會的要求,那恐怕管委會也需付一部份的責任。
大多保全公司為了拿到合約,幾乎什麼都會答應,自身專業素養不足,未提供正確觀念給管委會或提了卻不敢違抗管委會......,結果就是讓工作人員身處於危險環境之中。